检察院在作出不起诉决定时,需要由检察院负责人签字。具体流程如下:
1. 检察官在审查起诉后,若认为案件符合不起诉条件,需撰写审查报告。
2. 审查报告需经过部门负责人审核。
3. 报请主管检察长决定,或由主管检察长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。
4. 最终由检察院负责人在相关文书上签字,以确认不起诉决定的作出。
这一流程遵循《刑事诉讼法》和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》的相关规定。
检察院不起诉后还需哪些程序?
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何时生效?
如何申请检察院不起诉?